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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欧盟玩具生产企业需规避化学风险 当前位置: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5-08-25 14:56:00 来源:新华网江苏频道 阅读次数:
       2015年1-6月,我国被欧盟非食品类商品快速报警系统(简称:RAPEX)通报玩具产品180起,涉及6种危险,共计192次(部分玩具涉及不止一种危险),其中,位列第一的风险为化学风险,出现84次占43.75%。

 

   据介绍,自2013年7月欧盟实施新玩具安全指令后,欧盟对玩具的化学安全要求大幅加强,化学风险就成为我国出口欧盟玩具产品面临的最主要风险。

 

   在今年上半年被RAPEX通报的案例中,73例与邻苯二甲酸盐有关,其余11例与重金属(镍、三价铬、铅、锑)和电池有关。邻苯二甲酸盐均来自塑料玩具或玩具中的塑料部件,重金属超标主要来自玩具小饰件表面电镀层。

 

   分析表明,我国因邻苯二甲酸盐被通报的玩具的73.03%与邻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二酯(简称:DEHP)有关,最严重的情况为玩具中含有88%的DEHP,此外,还有14.61%的案例与邻苯二甲酸二丁酯(简称:DBP)有关,10.11%与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简称:DINP)有关,2.25%则与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简称:DNOP)有关。

 

   邻苯二甲酸盐通常作为塑料玩具的增塑剂使用,它可能危害儿童健康,导致生殖系统损坏。根据REACH法规,邻苯二甲酸盐 DEHP、DBP 和 BBP在所有玩具和儿童产品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盐DINP、DNOP和DIDP在所有可被儿童放入口中的玩具和儿童护理产品中禁止使用。

 

   为减少我国玩具因化学危险被RAPEX通报量,我们建议企业和检验检疫部门采取以下措施:玩具企业应提高质量安全意识,切实承担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首先是将设计人员、采购人员、生产人员、质检人员、销售人员均纳入到玩具安全法规培训,形成人人重视玩具安全的氛围。其次企业应严把原辅材料入厂关。如制定合格供应商制度和严格的原辅材料验收程序。在合同中约定原辅材料中的增塑剂、重金属符合REACH法规。在投产前,企业通过自建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辅材料进行检测,避免不合规原辅材料盲目投产。

 

   检验检疫部门将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产品自检自控能力较差的玩具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将塑料玩具中的邻苯二甲酸盐,尤其是DEHP作为重点风险控制点。检验检疫部门通过加大抽样送实验室检测的频度,提高不合格玩具产品检出率,从而降低我国玩具被通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