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将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当前位置: 行业资讯
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公告,决定自2015年9月1日起,对机动车儿童乘员用约束系统(俗称“汽车儿童安全座椅”)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儿童安全座椅是一种系于汽车座位上、供儿童乘坐、有束缚设备、能在发生车祸时束缚着儿童、以最大限度保障儿童安全的座椅。通常情况下,汽车上的安全措施如安全带、安全气囊等几乎都是依据成人的身材和体重设计的,儿童使用专为成人设计的安全设施,非但不会降低伤害,甚至可能会增加对儿童的伤害。
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规定,未满4周岁的孩子乘坐私家车,应该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2014年8月1日起正式修改实施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也规定,机动车进入高速公路行驶,未满4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随着人们安全意识的逐步提升,将会有越来越多的省份立法,要求为儿童乘员配备安全座椅。
据报道,我国目前儿童座椅使用率不足5%,有着巨大的市场前景。安全座椅品牌繁多,质量参差不齐,市场亟须规范。基于此,国家质检总局、认监委决定对其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我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后方可生产、进口或销售。实施统一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将对提升安全座椅质量、规范座椅市场起到积极作用。
按照公告要求,自2015年9月1日起,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和未标注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的机动车儿童安全座椅,将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2014年9月1日起,认证机构已经开始接受认证委托。消费者在购买儿童安全座椅时,一定要看清CCC认证标志,切勿选购未获认证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