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童车等6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抽查概况。本次抽查产品为童车,西服、大衣,针织内衣,围巾披肩,羽毛球,羽毛球拍,玩具,学生文具,旅行箱包,冲锋衣,眼镜镜片,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手液,纸巾纸,棕纤维弹性床垫,儿童家具,家用燃气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家用清洁剂,家用不锈钢水槽,卫生陶瓷(洗面器),卫浴家具,热轧带肋钢筋,冷轧带肋钢筋,岩棉板,卫生洁具软管,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智能坐便器,淋浴用花洒,聚乙烯(PE)管材,人民币鉴别仪,消防水带,锁具,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安全网,保护足趾安全(防护)鞋,摩托车轮胎,摩托车乘员头盔,电冰箱,电烤箱及烘烤器具,室内加热器,储水式电热水器,电饼铛,微型计算机,打印机,织物蒸汽机,电源适配器,电炖锅,电风扇,投影机,空气净化器,液晶显示器,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彩色电视机,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电动工具,电力变压器,电线电缆等60种产品。本次共抽查5468家企业生产的5594批次产品(不涉及出口产品)。其中,19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2批次产品CCC证书失效,2批次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对5447家企业生产的5573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检出68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12.3%。 (二)拒检情况。在本次抽查中,有3家企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监督抽查,分别是:巴南区万事乐摩托车配件厂在摩托车乘员头盔产品抽查中拒检,江苏中晟新型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在岩棉板产品抽查中拒检,昆山市亭林印刷有限责任公司在学生文具产品抽查中拒检。 (三)主要做法。一是采取双随机方式。招标遴选抽样检验机构,通过双随机信息化系统,随机确定抽查企业,随机匹配检验机构。二是实施抽检分离,除现场检验外,产品抽样工作和检验工作交由不同机构实施。三是远程监控抽样全过程,提供可追溯性的证据。 二、抽查结果分析 (一)童车。抽查了12个省(市)175家企业生产的183批次童车产品,其中3批次产品涉嫌无证生产,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180批次产品中,有1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1%。重点对儿童自行车、儿童三轮车、儿童推车、婴儿学步车、电动童车、其他玩具车辆(除电动童车外)的机械物理性能、燃烧性能、特定迁移元素、增塑剂、电性能、产品标识等6大类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把立管、制动装置、防撞间距、动态耐久性试验等。 (七)玩具。抽查了9个省(市)299家企业生产的302批次玩具产品,其中2批次产品因CCC证书失效,已移送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检验的300批次产品中,20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6.7%。重点对机械与物理性能、易燃性能、特定元素的迁移、增塑剂等62个项目进行了检验。不合格项目涉及机械与物理性能(小零件、小球、尖端、突出物、用于包装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增塑剂。 四、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规定,认真做好后处理工作。 (一)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特别是拒绝接受监督抽查的企业和连续抽查不合格的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二)对于本次抽查中不合格发现率较高的产品,如冷轧带肋钢筋、电动自行车、织物蒸汽机、空气净化器、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延长线插座(带电源适配器)、聚乙烯(PE)管材、家用清洁剂、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及管件、羽毛球、电冰箱、电饼铛、电源适配器等,要加大对生产企业的后续跟踪监督检查力度。 (三)要将本次抽查拒绝接受监督抽查情况和不合格产品情况通报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依法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维护产品质量安全。 2019年童车等60种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