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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发布新规规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 当前位置: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5-07-01 09:55:00 来源:中国玩具婴童用品网 阅读次数:

       国家质检总局4月29日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涉及玩具、童车、儿童及婴幼儿服装产品、纸尿裤、湿巾等产品,自6月1日起开始实施;5月12日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自7月1日起施行。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


       为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统一性和规范性,质检总局依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结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的执行情况和产品标准变化情况,组织对已发布的监督抽查实施规范进行了全面修订,并组织制定了部分新产品的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形成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2015版)》,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


       为了督促生产企业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规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续处理工作,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质检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

 

附件:

质检总局发布关于《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rar

 

质检总局关于发布《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的公告.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