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辟谣:需计算产品碳足迹/环境足迹?每季度都要计算嵌入碳排放吗? 当前位置: 行业资讯
输欧企业受到CBAM管控时,不需要计算产品碳足迹或环境足迹,只需要根据CBAM相关指南标准计算产品嵌入碳排放即可。
CBAM法规要求报告的产品嵌入碳排放与产品碳足迹/环境足迹有着显著差别,无论是核算边界、温室气体种类、排放源、核算方法学等都有所不同。通俗来讲,产品碳足迹/环境足迹的数值一定大于产品嵌入碳排放量。
欧盟委员会编写了一份问答文件,回答了有关CBAM的最常见问题,强调了产品生命周期评价数据(产品环境足迹/碳足迹)不被接受。
二、只用算企业自身产品生产过程的碳排放吗?
不是的,还需要包括部分原材料的嵌入碳排放。
当企业向欧盟出口某类受CBAM管控的产品时,若其所使用的原料也在管控范围内时,即使该原料并不直接出口欧盟,也需要将其嵌入碳排放纳入计算。
目前,欧盟官方发布了CBAM管控产品的嵌入碳排放参考值,若原料碳排放数据缺失,可以采用该值进行报告,但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法规规定,从2024年第三季度起,通过参考值计算的排放占比须小于20%。
因此,仅计算企业生产过程碳排放、供应商原料碳排放采用参考值的做法,只适用于2024年前两个季度。这里建议企业提前准备,积极协调供应商提供相关数据,确保合规。
三、每个季度都要计算产品嵌入碳排放吗?
不是的,一年计算一次即可。
目前,虽然欧盟进口商须每个季度向官方进行报告,但对于境外的输欧企业来说,只需收集反映设备年度运行情况的代表性数据,最终平均计算每吨产品的嵌入碳排放,即每年计算一次产品嵌入碳排放即可。
另外,欧盟委员会还提出,如果在1月/2月底之前尚未获得最新数据,则可使用前一年度的产品嵌入碳排放数据。
具体时间线见下图:
四、多个产品分开计算吗?数据能否给不同的欧盟进口商?
不一定需要分开计算;可以给不同进口商。
对于同一个工厂生产的同一类产品,每年仅需计算一个平均数据传递给欧盟进口商即可。在同一个HS code/CN code下的产品,即使产品规格有所不同,它们仍被视为同一类产品,无需分开计算。若您的产品涉及不同的HS code/CN code,欢迎您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协助您进行产品类别的判断。
一类产品的产品嵌入碳排放数据可传递给其产品对应的所有欧盟进口商,无需针对每个进口商进行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