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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加快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 当前位置: 行业资讯

发布日期:2014-01-08 16:12:00 来源:新华网 阅读次数:

       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1月6日说,要加快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制度,对严重失信违法的企业,要在经济上重罚,在法律上严惩,在社会上曝光。


       支树平在当日召开的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上说,要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加快推进全国企业质量信用档案数据库系统和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完善进出口企业信用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企业质量信用报告》主动发布制度。


       他说,要制定质量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及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扩大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实施范围,完善进出口工业产品分类管理制度,依据产品风险等级和企业诚信度、质量保证能力实施差别化监管。同时,加快完善质量监督抽查制度,规范抽查结果和处理结果“双公开”机制,探索建立产品质量市场反溯机制。


       支树平表示,要督促企业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设立质量管理机构,推动在大中企业全面实施首席质量官制度。深化产品质量担保责任的落实,探索和实施质量问题先行赔偿、质量责任保险、质量安全约谈等制度,形成上下游环节层层追溯的约束机制,倒逼生产经营者强化质量管理,落实质量责任。


       此外,质检总局将深入开展儿童用品、家用电器、食品包装材料、装饰装修材料、车用汽柴油等重点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培育一批具有带动引领效应的质量提升示范项目。加快国家重点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研究探索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管新模式。


       支树平还介绍,我国将建立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质检总局已经联合发展改革委、税务总局并会同有关部门,联合起草了《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方案总体思路是健全覆盖所有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稳定且唯一的统一代码制度,实现管理从多头到统一、资源从分散到统筹、流程从脱节到衔接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