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4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当前位置: 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委、市政府“工业强市”战略,推动宁波市工业设计发展,促进设计与制造的互动、对接,加快产业设计化、设计产业化进程,扩大我市工业设计在国内外的影响力,推动宁波市产业转型升级,决定举办第五届“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立足我市制造业基础,充分发挥全市广大工业企业、设计机构、高等院校和专业设计人才的能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促进设计与制造的互动和对接,全面提升我市工业设计水平和设计成果产业化能力,加快推动“宁波制造”向“宁波智造”跃升。
二、大赛主题
宁波设计·设计宁波
三、组织单位
1、主办单位:宁波市人民政府。
2、承办单位: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协助承办单位:和丰创意广场、宁波大学、宁波工业设计网上市场。
4、支持单位:清华大学、浙江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湖南大学、江南大学、浙大宁波软件学院、宁波工程学院、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大宁波理工学院、浙江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万里学院等高校的设计院系,宁波市工业设计网上市场,宁波市电子行业协会,宁波市家电行业协会,宁波汽车零部件产业协会,宁波市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宁波市文具行业协会,宁波市塑机行业协会,宁波市玩具与婴童用品行业协会等。
5、媒体支持:设计在线、宁波日报、宁波电视台、8718平台等。
四、参赛作品(产品)行业范围
A组:电子信息类——通信设备、物联网产品、语音娱乐设备、可穿戴智能设备等;
B组:家居用品类——家电、家具、灯具、日用品、厨卫产品、智能家居系统等;
C组:装备制造类——数控机床、塑料机械、海洋工程装备、物流设备、电动工具等;
D组:汽车及零部件类——车载产品、节能环保型乘用车、新能源乘用车、城市客车、城市轨道交通、乘用车专用产品等;
E组:其他——玩具、文体用品、医疗健康产品或根据本地制造企业提出的创意设计需求进行创意设计。具体内容和有关要求可登录“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官方网站(www.hefengid.net,以下简称官方网站)查阅。
五、奖项分类及参赛要求
(一)最佳设计概念奖
1.参赛对象
主要是国内外高校学生,也包括国内外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设计企业及设计师,设计爱好者等。
2.参赛作品要求
(1)每件参赛作品需要提交尺寸为300mm×550mm的竖式版面1张(用于作品评审),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基本外观尺寸图、设计说明及作品介绍(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必须为竖式构图;另附公示图(用于网上公示对接),要求幅面为600×450像素,充分表现创意产品整体效果,由参赛者自行把握;
(2)参赛作品须确保为原创作品。参赛作品与已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近似的作品、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的作品不得参赛;
(3)参赛者必须承诺参赛作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参赛者责任,并且组委会有权在大赛的任何阶段单方面取消其参赛及获奖资格;
(4)组委会会在大赛官方网站对参赛作品进行公示,如对参赛作品的参赛资格有异议,可把相关证据通过邮件(hefengid@163.com)发送到组委会投诉。
3.作品提交方式
参赛者首先要在官方网站上完成用户信息的注册,然后用帐号、口令登录“设计师通道”,再按照提示要求完成作品的提交。提交作品时必须按照A、B、C、D、E五个类别投稿。作品提交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
联系地址: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朝晖路17号9楼邮编:315040
联系单位:“和丰奖”组委会
服务电话:0574-87188718
联系人:许成燕
4.奖项评选
(1)评审程序:分网上投票和专家评审两个环节。作品得分由专家分数和网上得票数权重相加得出,得分高低确定最终结果;
(2)评审标准:是否符合参赛主题要求;产品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在现代制造技术方面,是否具有批量生产的可行性;用户的价值方面,操作是否便利、舒适、安全、易用、通用等;是否符合绿色设计理念,特别是在环保、制造成本、能耗等方面的体现。优先考虑与制造企业实现对接或意向对接的创意作品。
5.奖项设置
奖项 | 名额 | 奖金(含税) | 证书 | 奖杯 |
金奖 | 3名 | 5万元/个 | 有 | 有 |
银奖 | 20名 | 2万元/个 | 有 | 有 |
优秀奖 | 100名 | 1000元/个 | 有 | 无 |
优秀指导教师奖 | 20名 | 0.5-2万元/个 | 有 | 无 |
(二)最佳对接示范项目奖
1.参赛对象
设计机构和制造企业联合申报,其中至少有一方必须是在宁波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申报材料由本地企业(机构)填写。在“宁波市工业设计网上市场”(http://esj.87188718.com)备案的项目优先。
2.参赛内容
2013年后成功对接的设计项目,参赛项目需提供功能样机或已生产产品。
3.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申报表格(见附件1);
(2)申报企业另需提交以下材料:设计企业和制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3年设计企业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产品设计合同原件;付款凭证、发票复印件;对接制造企业出具的项目评价意见;对接项目的产品、模具照片;所取得的专利复印件等相关佐证材料;
(3)每件参赛作品还需提交A3横式幅面和900mm*1200mm竖式幅面的版面各1张(只提供电子稿,无须打印),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包括创新点、市场前景,不超过200字,并提交word版)等。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以上纸质材料按序打印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到hefengid@163.com。各参赛机构应如实填写,如有不实,组委会有权单方面取消评奖资格。
4.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本地设计机构或制造企业报送企业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完成评奖材料的形式审查后,再报送组委会。市属高校直接报送给市经信委。申报截止时间2014年10月8日。
作品实物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10月10日前递交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江东区江东北路317号)
联系人:和丰创意广场戚丽君 15968997215
“和丰奖”工作执委会王赟 87188718
5.奖项评选
(1)评审程序:分初评和终评。初评主要是鉴定项目材料,对不符合要求或不真实的材料直接取消评奖资格;终评是专家通过材料和产品(包括功能样机)进行评审。
(2)评审标准:是否符合宁波市产业发展战略要求;对接企业的资金支付情况;产品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在现代制造技术方面,是否具有产业化前景;用户的价值方面,操作是否便利、舒适、安全、易用、通用等;是否符合绿色设计理念,特别是在环保、制造成本、能耗等方面的体现。
6.奖项设置
奖项 | 名额 | 奖金(含税) | 证书 | 奖杯 |
最佳对接示范项目奖 | 30 | 给予工业设计企业(机构)实际合同执行价格(付款价)的50%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其为实现设计成果产业化而实施的技改项目,按相关规定享受扶持政策。 | 有 | 有 |
(三)最佳设计产品奖
1.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必须为宁波地区制造企业。
2.参赛产品范围
近年来生产的产品,需提交实际产品。
3.参赛要求
(1)参赛产品必须已获得或已申请国家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或拥有软件著作权,以专利申请号或专利批准号为准;
(2)参赛企业必须承诺参赛产品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发生纠纷,一概由该参赛企业承担责任;
(3)曾经参加过其他设计竞赛或为第三方服务设计的产品不得参赛。
(4)鼓励各行业组织、高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推荐工作。
4.申报材料要求
(1)填写申报表格(附件2);
(2)申报企业另需提交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201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产品市场化证明,销售发票;
(3)每件参赛作品还需提交A3横式幅面和900mm*1200mm竖式幅面的版面各1张(只提供电子稿,无须打印),内容包括作品名称、整体效果图、局部效果图、设计说明(包括创新点、市场前景,不超过200字,并提交word版)等。版面文件格式为JPG,分辨率为300dpi。版面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单位名称及任何标记,否则视为无效作品。
(4)以上纸质材料按序打印装订成册,所有材料电子稿发送到hefengid@163.com。各参赛机构应如实填写,如有不实,组委会有权单方面取消评奖资格。
5.材料提交及截止时间
申报企业将材料报送所在地工业主管部门完成形式审查后,再报送组委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
作品实物递交截止时间及地址:10月10日前递交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江东区江东北路317号)
联系人:和丰创意广场戚丽君 15968997215
“和丰奖”工作执委会王赟 87188718
6.奖项评选
评审标准:是否符合本届大赛的主题,是否符合参赛要求;产品是否具有前瞻性,创新程度如何;是否符合现代社会的审美趋势,是否具有较大的市场价值;在现代制造技术方面,生产工艺水平是否先进,产品质量是否较高;用户的价值方面,操作是否便利、舒适、安全、易用、通用等;是否符合绿色设计理念,特别是在环保、制造成本、能耗等方面的体现。
7.奖项设置
奖项 | 名额 | 奖金(含税) | 证书 | 奖杯 |
最佳设计产品奖 | 20个 | 最高不超过20万 | 有 | 有 |
六、成果管理
1.对于所有的参赛产品或作品,大赛组委会享有对作品进行推介、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权利。除组委会和作者(或参赛企业)授权外,任何单位、个人和第三方不得将本次大赛的作品进行再设计、生产、销售、宣传、出版、展览及其他形式的推广、宣传等,否则组委会及作者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对于具有产业化前景的设计方案或产品,组委会可组织作者(参赛企业)与本地制造企业对接,将设计成果产业化。
3.编制获奖产品(作品)集,在国内外展会上进行展示、推介,大赛组委会有权保留获奖产品(作品)一年,对优秀获奖产品,大赛组委会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设立“和丰奖”获奖产品(作品)常年展,提高大赛的品牌和影响力。
4.获奖单位优先列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七、有关说明
(1)为保证作品质量,大赛组委会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2)同一件(系列)产品只能申请一个奖项,若出现一个(系列)产品同时申请两个奖项,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产品的任何评审资格,因此,需要企业在申报时及时和对接企业沟通。
(3)参加前几届大赛的所有获奖作品、产品和项目不得申请,包括系列产品。
(4)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
附件1:2014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最佳对接示范项目奖”申报材料.doc
附件2:2014年“和丰奖”工业设计大赛“最佳设计产品奖”申报材料.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