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修订有关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中双酚A含量的议案或于2018年年底生效 当前位置: 政策发布
2017年9月6日,世贸组织(WTO)下发了一份通知,即有关欧盟修改其在2016年3月14日发布的第16-1443号[2]的限制“食品接触塑料”以及“食品接触清漆或涂料及制品”双酚A含量的立法草案 [1]的议案。作为WTO第17-4734 号文件的附件[3],该项最新的修订案对原立法草案中的内容作出了许多重要变更,包括:
2016年10月,我们[1]已告知相关方,世贸组织(WTO)通报称,欧盟有意将12种高关注物质(SVHCs)列入《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REACH)附录 XIV授权清单。
− 进一步将欧盟第(EU) 10/2011号法规(即《食品接触塑料法规》)中规定的双酚A迁移量从0.6 mg/kg降低至0.05mg/kg;
− 提议将双酚A迁移的管控范围扩大至食品接触清漆或涂料及制品,迁移限量同样为0.05 mg/kg;
− 要求食品接触清漆或涂料及制品提供相应的《符合性声明书》;
− 欧盟第(EU) 609/2013号法规 [4]中规定的婴幼儿和儿童食品接触的塑料和清漆或涂料及制品中禁止迁移双酚A。涉及食品类型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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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特殊药用价值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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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幼儿配方和后续配方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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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物类加工食品和婴儿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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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体重控制的总膳食替代物。
关于在聚碳酸酯婴幼儿奶瓶中禁止使用双酚A的规定仍保持不变。
根据该项最新议案的规定,在该议案生效日期(见表1)之前已(依法)投放市场的食品接触塑料和食品接触清漆或涂料及制品仍然可继续在市面上销售,直至库存售完为止。
如审批通过,该项新议案或于2018年年底生效。
该项最新议案的重点规定如下表所示:
引用法规 |
范围 |
对双酚A迁移量的要求 |
生效日期 |
欧盟第(EU) 10/2011号法规 |
食品接触塑料 |
≤ 0.6 mg/kg |
2013年1月 |
立法草案(WTO第17-4734号文件) |
食品接触塑料 |
≤ 0.05 mg/kg |
正式生效后六个月内(可能在2018年年底) |
食品接触清漆或涂料及制品 |
≤ 0.05 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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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第(EU) 609/2013号法规规定的计划用于婴幼儿和儿童食品的食品接触塑料和食品接触清漆或涂料及制品 |
禁止 |
欧盟可能也会修订一项议案,并且将四种已核准的物质列入《食品接触塑料法规》下的《联合清单》之中。按照WTO第17-4641 号文件 [5]的要求,该修订案的采纳和发布日期在2017年12月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