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安抚奶嘴国标深入解析 当前位置: 政策发布
发布日期:2013-12-03 16:44:00 来源: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技术中心玩具实验室 阅读次数:
我国首个有关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的国家强制性标准GB28482―2012《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已于201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安抚奶嘴是指用来满足儿童非营养吸吮需要的奶嘴,该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实施,规范了企业的生产,为婴幼儿提供了安全保障。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实验室(IQTC)作为GB28482―2012《婴幼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的第一完成单位,是国内从事玩具及儿童用品检测的权威第三方专业机构,是玩具检测领域唯一获得CNAS认可的能力验证提供者和测量审核指定实验机构。协会此次特别邀请该机构专家就安抚奶嘴标准进行了专业讲解。
标准规定了婴幼儿安抚奶嘴的术语和定义、安全要求、测试方法、包装方式及产品信息。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包含:一般安全要求、机械性能要求、化学性能要求、消费品包装及产品信息。本标准为了防止安抚奶嘴可能对儿童所产生的窒息等危险,对于产品的材料、结构、机械性能有严格规定。
《婴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是我国首个对6类邻苯二甲酸酯(增塑剂)提出限量要求的儿童用品安全标准,考虑到婴幼儿使用安抚奶嘴时会直接放入口中且与口接触的时间比较长,因此本标准在化学性能测试方面尤其严格,除了邻苯二甲酸酯限量外,还包括了特定元素的迁移、N-亚硝胺和N-亚硝基物质释放量、2-巯基苯并噻唑(MBT)释放量、抗氧化剂释放量及挥发性化合物含量。
《婴儿安抚奶嘴安全要求》的主要技术要求如下(详细内容以标准原文为准):
技术要求 | 1 | 一般安全要求 | 材料 | 应使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材料 |
结构 | 一般要求:不应有任何锐利尖端或锐利边缘。用于吮吸部分的表面应光滑。不应有任何可移取部件。 | |||
奶嘴头,挡板,环,把手、塞子和/或盖,孔洞等要求详见标准。 | ||||
2 | 机械性能要求 | 抗冲击性能 | 测试后,部件均无破裂、撕破或分离。 | |
抗刺穿性能 | 完全刺穿奶嘴表面的力应大于30N。 | |||
抗扯性能 | 测试后,奶嘴头不应破裂或者分离。 把手不应破裂或在抗张强度测试过程中分离。 | |||
把手、塞子和/或盖的保持力 | 测试后,不应有部件破裂或者从主体上分离,成为可触及部件。 | |||
咬扯耐久性能 | 奶嘴头和柔软的把手测试后,应无破裂、撕破或分离。 | |||
旋转耐久性 | 奶嘴头经测试后不应被扯破或分离。 | |||
完整性 | 测试过程中不应有部件破裂、扯破或分离。 | |||
3 | 化学性能要求 | 材料要求 | 用于制造安抚奶嘴的材料,根据材料的选用情况进行特定元素、邻苯二甲酸酯含量、N-亚硝胺和N-亚硝基胺可生成物迁移量、2-巯基苯并噻唑(MBT)迁移量、抗氧化剂迁移量、挥发性化合物含量等相关测试,详见标准 |
技 术 要 求 | 3 | 化学性能 要求 | 特定元素的迁移 | 限量(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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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苯二甲酸酯含量 |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DBP)、邻苯二甲酸丁苄酯(BBP)、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DEHP)、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DNOP)、邻苯二甲酸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甲酸二异癸酯(DIDP)六种邻苯二甲酸酯的总含量不得超过0.1%(m/m)。 | |||||||||||||||||||||
N-亚硝胺和N-亚硝基物质释放量 | 人造橡胶或橡胶部件释放限量 N-亚硝胺 0.01mg/kg N-亚硝基物质 0.1mg/kg | |||||||||||||||||||||
2-巯基苯并噻唑(MBT)释放量 | 释放量不得超过8mg/kg | |||||||||||||||||||||
抗氧化剂释放量 | 2,6-二叔丁基对甲苯酚(BHT释放量不得超过30μg/100mL或30μg/dm2。2,2’-亚甲基-双(4-甲基-6叔丁基苯酚)(抗氧化剂2246)释放量不得超过15μg/100mL或30μg/ dm2。 | |||||||||||||||||||||
挥发性化合物含量 | 不得超过0.5%(m/m) | |||||||||||||||||||||
4 | 消费品包装 | 清洁的封闭包装状态 | 包括易读的使用和卫生保健指引。 | |||||||||||||||||||
5 | 产品信息 | 一般要求 | 技术要求详见标准 | |||||||||||||||||||
销售包装信息 | 技术要求详见标准 | |||||||||||||||||||||
使用说明 | 技术要求详见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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